僧人性侵女子罪成 上訴揭曾犯下多案
2024年12月02日 01: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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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黃男惡性甚深。(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屏東縣某禪寺一名七旬僧人兩年前性侵前妻女兒,在一審被判獄監13年,事後決定上訴,卻被法院審理時揭發多年來不斷犯案。台媒上周六(11月30日)報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被告惡性甚深,未因年事已長或出家而消弭,故此駁回上訴。
在上訴期間,合議庭發現被告黃男1971至1972年曾以持刀逼迫、灌醉、扼頸等方式,性侵4名國中少女及1名女性,最終獲判獄監9年,至1976年12月獲假釋出獄。1977年2月,他在性侵一名少女期間勒斃對方,獲判無期徒刑,之後獲得減刑,於1988年出獄。
1993年,黃男性侵另一名醉酒少女,被判獄監6年,至2004年出獄,之後改名並在屏東縣主持某禪寺事務,住在前妻及前妻的女兒隔壁。2022年12月,他趁前妻外出,性侵前妻女兒得手。在上訴期間,他辯稱自己78歲,已無性慾,請求法院減刑,結果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