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發購物卡抵工資惹議 律師稱已屬違法
2024年12月04日 08: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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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有單位發購物卡代替工資,引來員工不滿。
河南省鄭州市近日有網民發影片稱,工資被折換成購物卡,使用時更遭到諸多限制。有律師表示,企業若以購物卡等非貨幣形式支付工資,已屬違法。
據知情人士張女士稱,單位沒發工資,只給購物卡,但卻無法使用,「有時會限制你每月只能1號購物,一次不能超過300元(人民幣,下同,約324港元),有些人拿了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購物卡」。該商場一名工作人員周一(2日)稱,目前該購物卡消費時確實有限制,使用時間在每個月的1日,且每次消費總額控制在一定金額內,「一次一兩千元」。該工作人員又稱,每個月消費的商店有限制,具體商家名單每個月1日在線下公布,「網上沒有,要當天過來(商場)看」。
去年6月,內媒曾報道過此事。有消費者稱工程款被抵換成96萬元(約104萬港元)的購物卡,刷卡消費時處處受限。鄭州市商務局市場秩序處工作人員當時表示,陸續接到多宗投訴,並進行處罰,督促商場增加可使用門店。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貞表示,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建議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同時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