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放寬電動車功能限制 當局擬今年內提交修例建議

2024年12月04日 11:5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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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評政府遲遲未放寬電動車功能的限制。
電動車在香港已日趨普及,但礙於過時法例,部分相關的輔助功能被限制使用。有議員今日(4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關注當局會否全面檢視《道路交通條例》下所有涉及電動車功能被限制使用的條文,並研究逐步放寬相關限制的可能性。政府指運輸署一直對引進新的汽車科技持開放態度,會適時審視科技發展,同業界保持密切溝通。
議員邱達根指在2022年11月曾提出有關車輛使用創新功能的書面質詢,當時政府回應會修訂法例,在不影響道路安全的前提下,在車輛停泊的時候放寬顯示器播放資訊,以及容許司機可以使用遙距泊車功能,但事隔兩年仍未成事。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回覆指出,根據相關法例,未允許車輛不止限於電動車,駕駛座前的視像顯示器播放行車以外的資訊。此外,若果司機在車外遙距或以手機或流動通訊設備控制進行泊車操作,會牴觸交通規例第374G章,有關司機在駕駛汽車時,不能使用手機或流動通訊設備的規定。政府正積極跟進法律修訂工作,計劃在今年之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例建議,在確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讓汽車業界引進前進兩項功能,並讓駕駛人士使用。
林世雄指原本預計可於2023年完成修例,但有關工作需橫跨多個部門,涉及許多技術範疇。由於電動車演進日新月異,不可能在目前預計將來電動車輔助功能的發展,運輸署會同業界保持密切溝通,針對一些新功能的研發或應用而做一些準備工夫,希望能夠加快新車的審批過程,落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