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軍人妻同居4年 工程師破壞軍婚判囚16個月

2024年12月04日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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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軍人婚姻權益受法律保護。
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法院近日以破壞軍婚罪,判處一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4個月。
男子吳某2010年入伍,2013年與女子宋玲(化名)結婚,婚後隨即趕回部隊。2018年,宋玲認識了被告工程師張某,其後更發展成地下情侶關係。直到2021年,吳某一次休假回家,發現妻子經常偷偷摸摸外出,接個電話都要躲起來。經過一段時間觀察,吳某終於發現妻子出軌,但宋玲不僅不認錯,反而主動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經吳某同意,法院准許雙方離婚。
法院認為,張某明知宋玲是軍人配偶,仍與其發展不正當關係並同居長達4年,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軍婚罪。考慮到張某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性,法院對其作出上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