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強制令驗樓 銅鑼灣5舊樓業主共判罰款逾40萬元
2024年12月06日 13:4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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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位於銅鑼灣利園山道。
本港樓宇老化問題嚴重,5名舊樓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就其住宅單位發出的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於11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當中,3名各持有一個單位的業主分別被判罰款近2.3萬元、近2.5萬元及逾2.5萬元;一名持有兩個單位的業主被判罰款共逾4.5萬元;另一名持有8個單位的業主則被判罰款約28.7萬元。
有關單位位於銅鑼灣利園山道一幢樓齡61年的綜合用途樓宇,13個住用單位的5名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他們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有關單位的露台進行訂明檢驗及所需的訂明修葺。由於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故遭屋宇署檢控。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C)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第五級罰款(現時為5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