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强制令验楼 铜锣湾5旧楼业主共判罚款逾40万元
2024年12月06日 13:47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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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位于铜锣湾利园山道。
本港楼宇老化问题严重,5名旧楼业主由于没有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就其住宅单位发出的强制验楼法定通知,于11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当中,3名各持有一个单位的业主分别被判罚款近2.3万元、近2.5万元及逾2.5万元;一名持有两个单位的业主被判罚款共逾4.5万元;另一名持有8个单位的业主则被判罚款约28.7万元。
有关单位位于铜锣湾利园山道一幢楼龄61年的综合用途楼宇,13个住用单位的5名业主发出法定通知,要求他们委任注册检验人员就有关单位的露台进行订明检验及所需的订明修葺。由于业主没有遵从有关通知,故遭屋宇署检控。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BC)条的规定,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送达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属犯法,可处第五级罚款(现时为5万元)及监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