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改建簡樸房 租戶遭迫遷 當局收兩宗投訴
2024年12月07日 08:3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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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劏房,並以「簡樸房」取而代之,變相將部分不符標準的劏房戶迫遷,政府正就規管制度的最終方案,展開約2個月諮詢,預計最快下年底完成立法。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在本月5日收到2宗關於劏房租戶被迫遷的投訴,業主表明單位需改裝成簡樸房。她稱,規管制度令劏房租戶面臨業主要求搬走等問題,租戶可以聯絡社工隊,協助如何進行搬遷程序,社工隊亦會主動接觸租戶。
有關投訴個案的業主是否違反租管條例,何稱視乎個案詳情,當局過去曾協助租戶,檢控470多宗個案,強調租戶的租住權受到保障,包括業主不能濫收水電費等。她強調規管制度目前仍在諮詢階段,要待最後審批才是簡樸房的最終訂立標準。
她指出,要考慮制度推行後會構成多少壓力、社會需多少時間消化不合規的劏房,才可以達致逐步取締劏房。考慮簡樸房面積就像社會壓力測試,在制訂標準前,有會見政黨及專業團體等,大部分建議訂在面積不少於7至10平方米,現時訂在面積需不少於8平方米,約有四分一的單位不符,連同其他要求,約三分一單位需要矯正,比較可以配合逐步取締的步伐。至於單位需要有窗戶及獨立廁所,是人道的標準,居住條件不致太差。
另外,按目前法例規定,劏房的規管租賃期開始後60日內,業主需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何稱,署方去年收到的租賃通知書,較2022年上升36%,截至目前已收到4.4萬份租賃通知書,反映收到通知書的上升速度快,或與法庭積極控告有關。署方預計每年抽查1,000個劏房提交租賃通知書個案,期望增加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