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庭上播片 國安法如懸頂之劍 黎智英:香港不宜久留

2024年12月09日 11:5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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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日(9日)踏入第105日審訊。黎智英繼續自辯,承認想外國社會譴責中方,說國安法生效後,他更加小心說話,以免犯法。庭上播放片段,顯示黎智英說國安法如同懸頂之劍,香港已不宜久留。
黎智英今日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庭上播放7月6日播出、黎智英跟劉細良在節目《人民學堂》的片段,黎智英在片中說,國安法紅線很模糊,失去法治保護、市民互信,人們只有在恐慌下生活,每做一件事都要思考是否犯法,如同頭上有把劍,環境變得令人窒息,香港已敲響喪鐘,此地不宜久留。黎智英今日指,國安法生效後,人們需要改變態度,而他亦知道需要更小心發言,避免觸犯法律,而Mark Simon亦對黎是否應該接受外媒訪問有猶豫。黎智英承認,他想外國社會譴責中方,從而令國安法變得不那麼嚴厲及有效,但強調國安法後,他沒再談制裁。被問及會否利用其他方式來掩飾,從而表達請求制裁的想法。黎說沒有,謂請求制裁、敵對行動等均難以掩飾。
就着黎智英的Twitter(現稱X)帳戶,黎稱國安法生效後,利世民不欲再協助管理黎的Twitter帳戶,但在找到接班人前,先由利世民繼續管理。直至其帳戶關閉,他也找不到接任人。對於其Twitter 曾轉發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貼文,黎重申,這是利世民轉發,他從沒留意到上述組織,直至審訊。辯方問,由Twitter帳戶成立至結束約7個月期間約900則貼文中,他讀過大約幾多?黎說難以回答,但大部分轉發的貼文他只會粗略瞥一眼。
庭上展示2020年7月5日刊登的黎智英專欄文章〈飛翔吧 良知的脊梁在撐着〉,當中寫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國安法一旦通過,中共便會立即拘捕我和黃之鋒押上大陸受審」。黎智英今解釋,上述的話是他聽其他人說,並指文章提到「很久前已決定不讓恐懼震懾我」,意思是他不怕面對後果。另外,文章提到「你是否犯法,全都按照他們當時需要的權宜而定,是沒法子小心而只好勇敢面對」、「國安惡法條文比我們最壞的預期還要壞」、「無論留下來抗爭的人數多少,我們會頂天立地站起來,成為撐住抗爭堅硬不屈的支柱」。黎智英解釋,「沒法子小心」是因為國安法沒紅線,而「抗爭」即指延續爭取自由的運動。他否認有意透過文章煽動暴力,或煽惑他人循不合法途徑改變依法制訂的事項。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