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参与7.21元朗暴动 林卓廷等7人被判罪成 还押至明年2.27判刑
2024年12月12日 15:35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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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被判暴动罪成。
前民主党议员林卓廷与另外6名人士,一同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参与暴动,7人不认罪受审,案件今日(12日)下午在区院裁决。法官认为林卓廷说“大家千祈唔好褪”等话属煽风点火,认为他不过是想抽政治油水,最终裁定林卓廷及其馀6人全部暴动罪成,押后至2025年1月22日听取求情,2月27日判刑,候惩期间全部被告须还押。裁决后,法官特别提到,未有资料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应胡乱猜测或以阴谋论眼光来看待执法部门当日的部署。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7岁)、庾家豪(39岁)、陈永晞(41岁)、叶鑫升(35岁)、邝浩林(30岁)、尹仲明(52岁)及杨朗(3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参与暴动。法官陈广池今日裁决时指,林卓廷当日叫人“顶住先”,又说“你够胆唔好走”、“大家千祈唔好褪,一褪就冲入嚟”,不相信林卓廷到车站是调停冲突,不认为他是以议员身分保护市民,认为林是想抽政治油水,煽风点火,取证据打击敌人,裁定他暴动罪成。至于其馀6名被告方面,法官认为他们没有离开现场,均非旁观者,而射水行为属于反击、挑衅白衣人并参与暴动,裁定6人全部罪成。
控方开案陈词指,有人在网上呼吁在案发当日保护和光复元朗,当晚有很多黑衣人到达元朗,身穿白色衣服人士亦在元朗聚集,双方爆发冲突。晚上10时许,林卓廷曾致电元朗警区的警长表示正前往元朗,警长表明正在元朗处理事件,叫林不要前往,因可能会令情况更混乱,但林与助手仍到达元朗港铁站付费区。晚上近11时,元朗站大堂有约100名黑衣人聚集,部分人手持雨伞及行山杖,同时亦有不少于50名白衣人在付费区外聚集,部分人持藤条及木棍。
控方续指,双方从骂战演变成暴力冲突,白衣人向黑衣人掷物,黑衣人则挑衅对方打架,用闪灯照射白衣人。他们又摆放雨伞布阵,向白衣人掷物及用消防喉射水。白衣人冲入收费区,黑衣人冲上楼梯撤退。其后有黑衣人从月台向白衣人投掷金属垃圾桶盖,白衣人即冲上月台袭击黑衣人。控方指,7名被告在事件中与黑衣人一同行事,除林叫黑衣人不要后退及挑衅白衣人外,其馀6人亦有向白衣人掷物、射水及举中指等。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