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大型商場恰殘障人 過半設施不合標準 缺升降機或廁所標誌

2024年12月12日 17:3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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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即使設施符合最低標準,仍未能符合殘疾人士的實際需求。
有機構巡查26個本港大型購物商場,發現全部商場均有一半或以上設施,不符合《建築物(規劃)條例》中《設計手冊》的最低標準。調查又發現超過9成暢通易達出入口外並沒有任何標誌指示,更有超過3成商場的部分樓層,完全沒有指示升降機或洗手間位置的標誌。
團隊於今年8月至10月,到13個長者人口較高的區域中26個大型商場,通過35次巡查,包括26次由輪椅使用者進行及9次使用拐杖的行動不便人士進行,檢視每個商場內9項設施的符合標準程度及使用者體驗。
團隊以設置標誌為例,現時《設計手冊》規定標示暢通易達出入口、暢通易達洗手間等設施時,必須使用藍底白字的國際暢通易達標誌,清楚指明可供使用設施的確實位置。但團體巡查卻發現逾9成暢通易達出入口外並沒有任何標誌指示,同時幾乎所有標誌並非跟從國際標準標誌。更有超過3成商場的部份樓層完全沒有指示升降機或洗手間位置的標誌,令殘疾人士在尋找設施時經常「走冤枉路」。
研究同時發現即使設施符合最低標準,仍未能符合殘疾人士的實際需求,包括在符合空間標準的洗手間內,約3成的輪椅使用者認為設施擺放位置不當,導致他們無法移動自如。此外,有三分一的暢通易達洗手間摺合扶手出現損毀,包括未妥善安裝或有破損情況,使用時容易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