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4名初选案被告就定罪及判刑上诉 司法机构暂未排期聆讯
2024年12月13日 12:12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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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全、郑达鸿、何启明及谭得志,分别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诉。
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的47名泛民人士,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遭起诉,被指是始作俑者的戴耀廷等共31名被告认罪,14人经审讯后被定罪。45名罪成被告于上周被判囚。其中主谋戴耀廷被判囚10年;区诺轩、赵家贤及锺锦麟同被视作首要分子,判囚6年一个月至7年。其馀被告判囚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继林卓廷等8人提上诉后,再多4名被告分别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诉,他们分别是受审后被定罪的陈志全、郑达鸿、何启明,及认罪的“快必”谭得志。司法机构暂未就上诉案排期聆讯。
本案有31名认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锺锦麟、赵家贤、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岑敖晖、王百羽、袁嘉蔚、冯达浚、吴敏儿、范国威、吕智恒、林景楠及伍健伟。
16名不认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余慧明、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李予信及刘伟聪则罪脱。法官最终判定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及锺锦麟是“首要分子”,戴耀廷被判囚10年,区诺轩囚6年9个月,赵家贤囚7年,锺锦麟囚6年一个月。其馀41名被告为“积极参加者”,判囚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
律政司已正式就刘伟聪的无罪裁决提上诉,但没有就李予信脱罪申请上诉,亦不拟提出刑罚覆核申请。8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何桂蓝、余慧明后,林卓廷、吴政亨及彭卓棋,早前已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诉。
案件编号:CACC 25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