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調高破欠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 議員倡基金發債增回報

2024年12月16日 10: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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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把破欠基金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增至20萬港元。
社會關注因應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部分僱主可能無力支付遣散費予僱員,政府建議上調破欠基金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由現時遣散費首10萬港元增至首20萬港元,餘額一半維持不變,當局計劃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多名議員關注在龐大財赤下,若破欠基金財政穩定下能否透過發債等方式令基金有更好回報,政府認為可考慮低風險、穩定回報相對高的建議,例如政府債券。
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今日(16日)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強調,今次提出調升遣散費特惠款項已考慮日後不同經濟情況,例如假設出現經濟衰退或危機,他強調破欠基金現時財政狀況非常穩健,足以應付今次建議調升水平。
他重申,因應取消對沖的影響,政府早前提出會有涉及逾330億港元的相關資助計劃,並強調並非一取消就會有即時基本轉變,僱主仍可用強積金供款,抵銷取消對沖生效日前的僱員年資遣散費。
政府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破欠基金累積盈餘逾73億元。當局已評估作出調整後,在不同情景下對破欠基金的影響,若處於「經濟危機」,每年相關額外開支多約2.21億港元。政府形容基金財政狀況十分穩健,估計連年面對經濟衰退或危機、並接獲大量申請時,導致財政連續大幅虧損的機會不高。至於基金的收入情況,政府指去年基金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較好,達3億多港元。
何指今次的建議調整現階段屬較穩妥做法,認為可於明年實施對沖後,經監察勞資關係、經濟情況及基金財政後,絕對可於適當時候再整體檢視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多名議員關注政府正面對財赤,如果破欠基金財政穩定下能否透過發債等方式令基金有更好回報。何錦標認為是好提議,可考慮低風險、穩定回報相對高的建議,例如政府債券。
亦有議員跟進基金有否被濫用,何指近10年來,濫用情況已有很大改善,近年並無經執法部門提出的相關檢控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