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下属非法借贷14万元 高级督察准保明年2.12再讯

2024年12月18日 15:15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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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作首次提讯。
警务处高级督察邓俊豪涉嫌在未经许可下,向一名下属警员借贷1万港元,并讹称遭银行要求即时偿还按揭贷款,诈骗另一名高级督察贷款13万港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案件今日(18日)于观塘裁判法院作首次提讯,被告被控一项欺诈罪及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按辩方要求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12日再讯,以等待辩方索取控方文件和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2万港元保释,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44岁被告邓俊豪,报称警务处高级督察,案发时任职西贡分区助理指挥官(行动)。他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至20日期间,在香港借作欺骗,即向高级督察郭俊希讹称某银行要求他即时偿还按揭贷款,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郭作出所为,即给予13万港元的贷款,导致他获得利益,或郭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被告另被控于2024年1月7日,身为订明人员,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接受利益,即从任职警员的黄荣立获得一笔1万港元的贷款。
控方庭上指已准备好答辩,辩方则有押后申请。控方不反对押后,但希望新增保释条件。裁判官最终批准被告保释,但不得离港、需每周报到两次、居于报称地址以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廉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以不同借口向其他警务人员索取贷款。调查发现该银行从未要求被告即时偿还按揭贷款。而被告只向上述高级督察归还5万港元,并且从未向案中警员还款。
案件编号:KTCC 254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