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失敗尾隨女同事 男子再犯遊蕩罪 押待明年1月判刑
2024年12月27日 16: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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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子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遊蕩罪。
一名男子向女同事求愛失敗,今年初多次跟蹤對方。他承認3項遊蕩罪被判入獄8星期。惟今年9月他出獄後,卻又再重施故技,不足一個人再次尾隨女方。涉案男子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遊蕩罪。裁判官下令被告還押至2025年1月10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29歲被告巫駿靈,他在本案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0月17日,在葵涌偉倫中心遊蕩,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利益。同意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X為同事關係。2023年6月開始,被告向X表白。求愛不遂後便多次尾隨X。案發當日,女事主在街頭發現被告尾隨跟蹤,躲在燈柱後。被告之後跑走。他被捕後否認犯案,聲稱只是剛巧走落山。
被告早前有一次定罪記錄,牽涉3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女事主為同一人。該案中,被告承認於2024年2月5日、3月19日及3月28日,在港鐵上水站2號出口扶手電梯至油塘站月台、調景嶺站盈健醫療中心至九龍塘站方向月台,及淘大花園的士站至淘大花園7-11便利店遊蕩,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利益。當時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提到自己知悉X住在淘大花園一帶,因此到附近「碰運氣」。他在9月被判入獄8星期,裁判官當時寄語他人生不止愛情,着他要理智點及好好反省。
案件編號:WKCC45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