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04億人民幣 山西省委前副書記商黎光囚終身

2024年12月27日 2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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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商黎光(前中)一審宣判。
山西省委前副書記商黎光涉受賄逾1.04億元人民幣(約1.12億港元),案件周五(27日)在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商黎光受賄罪罪成,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商黎光1999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副書記、常務副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法院認為商黎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金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遂作出上述判決,
另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發布消息,甘肅省政府前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涉嫌賄賂、利用影響力賄賂罪,最高檢日前對其作出逮捕決定。資料顯示,現年65歲的楊子興是甘肅古浪人,以往在甘肅省林業廳、省委農工部、省農委、省兩西指揮部、省扶貧辦辦公室工作,曾擔任隴南市委副書記、定西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至今年6月,楊子興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