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隱瞞欠債藉虛假文件預支薪金 退休公務員認罪候判
2025年01月02日 15: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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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等待背景報告期間,還押懲教署看管。
一名入境事務處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違反《防止賄賂條例》,11年內先後四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共逾13萬港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1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52歲被告陳永高,是入境處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今日承認4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他另外五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情透露,被告於1994年2月至2023年8月在入境處任職。被告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並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入境處審批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的財務狀況,並向庫務署推薦批核預支薪金申請。
被告承認於200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間,先後4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在表格上報稱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被告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000至40,000港元不等,涉及款項共逾13萬港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上述預支薪金申請時,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他當時分別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港元至逾36萬港元不等。
案件編號:ESCC239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