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地人涉在港水域用延繩釣捕魚 被控違漁業保護條例明日提堂

2025年01月03日 19:3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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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3名內地人涉嫌以延繩釣方式捕魚,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漁農自然護理署落案檢控,案件明日(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人員昨日(2日)於分流西灣對開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以延繩釣方式非法捕魚,遂於同日下午約4時30分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