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潑精僅罰款 地盤工淋液輕判

2025年01月06日 03:4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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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城大博士生曾在校園向女子潑精液。
向人潑液體早有案例。一名城大內地博士生去年6月初向陌生女子淋潑混有精液的液體,及後承認非禮罪,被判罰款5,000元。實際上,早於去年2月底,一名地盤工人在銅鑼灣向多名女性的下背及臀部淋潑不明液體被拘捕,同年7月初應訊時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監4個月。
該名報稱城市大學博士生被控於去年6月6日在城大電梯猥褻侵犯女子X,在同年9月底裁判官指被告「勇於承認罪責」,案情亦不涉與事主有直接身體接觸,故相信事件可以「罰款形式」解決。
對於該涉事者被判罰款5,000元,「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當時回應指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法庭忽視事件的嚴重程度,亦忽視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又指現時香港沒有針對潑灑不明液體的罪行,希望推動更完善的法則。
另一宗類似案件發生在去年2月底,當時執法部門指接獲多名女性報案,稱在街上遭不知名人士向她們下背及臀部淋潑不明液體,執法部門調查後拘捕56歲地盤工人。涉案的地盤工人原被控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4號地下外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向女子X臀部位置潑上不明液體,而被告在同年7月於法院應訊時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被判處即時入獄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