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泼精仅罚款 地盘工淋液轻判
2025年01月06日 03:40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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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城大博士生曾在校园向女子泼精液。
向人泼液体早有案例。一名城大内地博士生去年6月初向陌生女子淋泼混有精液的液体,及后承认非礼罪,被判罚款5,000元。实际上,早于去年2月底,一名地盘工人在铜锣湾向多名女性的下背及臀部淋泼不明液体被拘捕,同年7月初应讯时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被判监4个月。
该名报称城市大学博士生被控于去年6月6日在城大电梯猥亵侵犯女子X,在同年9月底裁判官指被告“勇于承认罪责”,案情亦不涉与事主有直接身体接触,故相信事件可以“罚款形式”解决。
对于该涉事者被判罚款5,000元,“向私密部位泼洒不明液体关注组”当时回应指对判决感到失望,认为法庭忽视事件的严重程度,亦忽视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又指现时香港没有针对泼洒不明液体的罪行,希望推动更完善的法则。
另一宗类似案件发生在去年2月底,当时执法部门指接获多名女性报案,称在街上遭不知名人士向她们下背及臀部淋泼不明液体,执法部门调查后拘捕56岁地盘工人。涉案的地盘工人原被控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4号地下外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的行为,即向女子X臀部位置泼上不明液体,而被告在同年7月于法院应讯时承认3项普通袭击罪,被判处即时入狱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