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調整淨資產規定 措施3月起生效

2025年01月07日 10: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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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投資推廣署今日(7日)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措施將由今年3月1日起生效。
「新計劃」下,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以及於計算淨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淨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或於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持有獲許投資資產,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當局指,措施放寬有關淨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而且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當局相信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新計劃」,也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