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認曾拍肩安慰女下屬 稱如男女同事需要會擁抱安慰

2025年01月07日 16: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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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於2022年涉嫌3度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嫌在翌月晚宴飲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今日(7日)在區院續審,陸振中續接受控方盤問。陸對於被指曾在大埔龍尾沙灘從後熊抱女下屬,他稱沒有熊抱對方,但確曾拍她肩部安慰她。陸又稱如男女同事有需要,他亦會擁抱對方以作安慰。
43歲被告陸振中,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下屬蔡文浩、賴文顯及X。據控方開案陳詞指,2022年6月22日飯局中,X曾3次離開飯桌前往廁所範圍,陸在殘廁內,3度非禮X。另在7月飯局後,陸明顯有醉意,但仍堅持駕駛,期間陸曾襲擊X、蔡文浩及賴文顯,包括用力咬蔡右中指一下,令蔡的指甲斷裂。
就陸振中於2022年7月5日曾駕車載女事主X到大埔龍尾沙灘一事,控方播放當日沙灘一帶的閉路電視片段,指X為陸撐傘時,陸的左手放在X肩部一段時間且「近乎想攬住佢」。控方又指陸當時想熊抱X,X則有掙扎,並想移開他的手。陸不同意曾熊抱X,並指當時X向他訴苦,他只是「拍一拍」她的肩部來安慰她,但他承認當時2人距離過近。他又指有時其他同事之間都有需要,有男同事哭泣時,他也會擁抱對方。至於X病愈初復工時駕「順風車」接送對方,陸稱只是舉手之勞,並否認曾在7月6日於車上說喜歡X。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