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读写障碍员工加入字幕及标题 制作人控彭博歧视促赔偿
2025年01月08日 17:16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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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将案件排期于3月27日下午作首次提讯。
外媒彭博的一名前制作人于昨日(7日)入禀区域法院,指彭博违反《残疾歧视条例》,要求对方作出书面道歉、赔偿收入损失每月5万港元等。据原告指,他因患有读写障碍,未能编辑视频字幕及标题,却遭上司公开批评错误。他曾要求调配其他职位不果,遂于去年3月服用药物企图自杀,离职后一直未获任何工作。他认为彭博的行为构成直接及间接歧视,故入禀法院要求彭博作出赔偿及道歉等。法院已将案件排期于3月27日下午作首次提讯。
原告是Simon Anthony Christopher Fuller;被告是Bloomberg L.P.。据入禀状指原告自2018年3月19日起为被告工作,于同年11月17日离职。原告患有读写障碍、过动症(ADHD)及焦虑等。原告指他在被告的公司任视频制作人,负责拍摄及创作视频,其后被要求在视频内加入字幕及标题,惟于他入职前未曾提及此项工作要求。原告曾告知上司因患有读写障碍未能完成工作要求,但上司仍要求他完成工作,且经常在其他职员面前公开提及他的病况,对他构成压力及感受辱,且曾于工作期间落泪。
原告又指上司更曾向他指如知道他有如此严重的读写障碍,便不会聘用他。直至2022年10月,原告申请重新调配职位,却被告知因表现不佳,其申请不获支持,即使其后他曾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其困境,对方只表示可给予较多时间让他完成工作,但仍需处理字幕及标题相关的工作内容,令原告感无助。直至去年3月10日,原告因感觉遭被告歧视,遂服用大量药物试图自杀。翌日,原告获送往将军澳医院抢救,需留医8天,当中4天需在深切治疗部接受治疗,其后一直放病假。
直至去年10月17日,原告获医生诊断永久性不适合工作,并于11月17日离职。原告认为被告于事件中行为构成直接及间接歧视,违反《残疾歧视条例》,故要求对方作出书面道歉。他又指其后一直未获任何工作,遂要求被告支付自去年9月病假后,每月5万港元的收入损失等。
案件编号:DCEO 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