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擺街站掛黑布無牌籌款 社民連4人3.7再作審前覆核
2025年01月09日 15: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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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瑩等4人不認罪,押後至3月7日再作審前覆核。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4人,被指多次在銅鑼灣擺街站無牌籌款及懸掛黑布,被票控「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等罪。4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由於陳寶瑩需聘請律師,而控辯雙方亦需討論承認事實事宜,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7日再作審前覆核。另外,余煒彬單獨被票控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的案件,則排期於2月20日再作審前覆核,以讓控辯雙方討論有關披露事實的法律爭議。
4名被告分別是陳寶瑩、余煒彬、周嘉發及李盈姿(30歲至67歲),4人今天均沒有律師代表。各被告被控於2023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分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的行人道路上及灣仔地鐵站A3出口外的行人道路,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組織、提供設備以進行或參與籌款活動;陳寶瑩另被控於同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於同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即1塊黑布橫幅;余煒彬另被控於2022年9月11日下午與他人在銅鑼灣擺街站展示橫額。
控方指會就每次事件傳召8名證人,包括警員及政府職員,並指警員曾就該3次事件拍攝及錄影,每次的片段長約2小時。控方指,控辯雙方可先討論承認事實,希望辯方可在下次審前覆核時就爭議事項表達意見,然後才能精準地確定審訊日期。本同案原另有6名被告,包括曾健成、唐婉清、黎嘉麗、盧德華、陳子祥及張鉻聰,他們早前已承認14張傳票控罪,被判罰款800港元至4,000港元。
案件編號:ESS 6522/2023、ESS 35029、35031-32、35035/2023、ESS 38408-10、38412、38419-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