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允設外商獨資醫院 可短聘外國及港澳台醫生
2025年01月10日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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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首間外商獨資三級綜合醫院早前落戶天津。(中新社圖片)
由上海市衞健委、市商務委、市中醫藥管理局、市疾控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深化外商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周三(8日)正式印發,允許在該市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併購公立醫院),同時允許醫院按規定聘用外國及港澳台醫生、港澳其他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短期執業。
該方案鼓勵在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商務區、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區等擴大開放試點區域、生物醫藥產業集聚區域和外籍人士集中居住的中心城區設立外商獨資醫院,原則上單個特殊功能區和外籍人士集聚區內設置不超過兩間。方案規定,外商獨資醫院的診療科目不得登記血液內科,不得開展醫療和倫理風險較高的診療活動,包括人體器官移植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技術、精神科住院治療,腫瘤細胞治療新技術試驗性治療等。
方案要求,全院管理和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內地人員不得少於50%,醫院資訊管理系統應當接入市、區醫療服務監管平台,電子病歷、醫用設備等資訊儲存伺服器應位於中國境內。對申請設置的外商獨資醫院,區衞生健康委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設置初審工作,市衞生健康委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申請執業登記的外商獨資醫院,市衞生健康委在45個工作日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