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8.22億人民幣 新疆前副書記認罪候判

2025年01月10日 2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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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鵬新(左)受賄案。
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9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前副書記李鵬新受賄案,涉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8.22億元人民幣(約8.8億港元),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李鵬新1999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書記、格爾木市委書記,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青海省副省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礦產開發、企業經營、幹部任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