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揭廢車霸路棄街頭 亂象曝光始肯補鑊

2025年01月14日 03:3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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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稱至少處理3,300輛棄置車,九成屬電單車。
廢棄車輛長期霸路為人詬病,當局於去年打擊衞生黑點計劃,發現棄置車輛情況嚴重,不少電單車遭棄置在後巷無人處理,當局稱至少處理3,300輛棄置車,當中高達九成為電單車。本報過去亦曾多次踢爆本港四處出現棄置車輛問題。當局最終提出修例以打擊棄置車輛,不再為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自動取消登記,車主必須自行處理不再續牌的車輛,車主日後收到通知書後,要在3個月內為車輛續牌或按規定清拆或移離車輛,違者首次定罪最高罰一萬元及監禁3個月,之後再犯者會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
另外,法庭亦會命令當局拒絕為車主發出駕駛執照或續期、接獲涉事車輛的過戶通知書時不採取行動,以及拒絕就車主名下車輛發出牌照,直至有關罰款已繳付。當局指出,車主需要有充分理據,例如正等待取得零件安排車輛接受維修及檢驗等,並獲信納其豁免不會導致車輛遭不當棄置,才可提出豁免申請,車輛亦會繼續登記在車主名下。
當局於去年10月時表示,有關修例將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審議,規管長期未領牌車輛的措施將於條例訂立後約一年實施,以確保車主有充足時間為其未領牌車輛採取適當行動,條例生效日期則暫定在明年第4季透過憲報刊登公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