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款保溫杯容量與標示相差逾10% 塑膠物料保溫保冷效果較弱
2025年01月15日 10: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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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消費者開始習慣自備隨行杯。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8款隨行杯樣本,發現當中5款的公稱容量低於標示逾10%,未能符合歐洲相關標準標示要求:其中1款即使將水加至貼近甚至浸泡着杯蓋部份,其最大容量仍跟聲稱相差逾10%。在防漏表現方面,有1款杯身為上闊下窄,並有較厚重手柄的樣本置於斜台上出現翻側,可能有熱飲溢出而造成燙傷使用者的風險。
消委會測試18款隨行杯樣本中,包括7款配備吸管的型號, 11款屬一般隨行杯或咖啡杯款式,全部均附有杯蓋,聲稱容量介乎350至900毫升,售票由約80港元至425港元不等。有14款所量得公稱容量低於標示3.33%至20.24%,當中5款的差異更超過10%,未能符合歐洲標準容許的10%誤差範圍,差異最大的一款樣本中售價最低,其標示容量為420毫升,而量得的公稱容量卻卻只有335毫升,差距逾20%。
備受關注的保溫功能,結果顯示保溫效能較理想的樣本分別為品牌「NOC」、「STANLEY」,於放置6小時後,杯內水溫仍超過60°C;7款不鏽鋼樣本於6小時後量得水溫介乎41.7°C 至47.7°C;3款以塑膠物料製成樣本,量得水溫介乎27.3°C至29.0°C ,保溫效果明顯較遜色。
保冷效能方面,測試改為使用約5+/-1°C 冷水,同樣注入凍水的樣本位置在試驗20+/-2°C 環境下6小時,結果有8款樣本的水溫在6小時後,仍能維持在11°C以下,表現較突出,3款塑膠製樣本,水溫上升至20.5°C 至22°C ,與試驗環境溫度十分接近,保冷效果較弱。
在防漏表現方面,結果有一款樣本「STANLEY」無論是空杯還是滿水狀態下,均出現失去平衡情況,估計該樣本杯身較高,設計為相闊下窄,而且有較重的手柄有關,若用作承載熱飲,有機會會因反側而令使用者燙傷,消委會提醒有關供應商改善商品設計安全度及防漏效能,以免消費者因感使用不便而棄置產品。
消委會也提醒,雖然全部樣本通過開關杯蓋1,000次的耐用測試、抗腐蝕和抗污漬等項目皆表現理想,消費者可安心使用,但是仍有試用者評價反映,3款樣本瓶身狹窄較難伸手入內清洗;6款在吸嘴位置積聚飲品殘餘的情況較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