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輪椅租賃月租可相差逾5倍 有組織指有些機構維修費過分

2025年01月16日 09:3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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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輪椅租賃月租可相差逾5倍。
消委會公布收集市面上10間提供電動輪椅租賃服務機構和公司的資料,租金方面,不同機構與公司計算租金的方式有所不同,有以星期或以月計算的方式,每月租金由400元至2,500元不等,相差逾5倍。樂延協進社外務副主席蘇永通今日(1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機構收取運送費是合理,但有些機構收取的維修費較「過分」,例如維修金額接近可以購買一部全新較便宜的電動輪椅。
蘇續稱,確保使用者適合使用是重要的,使用者較多選擇先租後買,租用電動輪椅一段時間後,才選擇合適型號購買。但租用的電動輪椅一般都不是全新,有些租用人會覺得,付維修費變相是承擔上一手用家使用過後的故障維修費用。租用電動輪椅的人士包括長者或有不同健康問題,出租機構未必清楚,租用人租用後如果不懂使用,可能發生意外。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在同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發現提供出租電動輪椅服務機構在按金、租賃服務等方面收費都有差異,消費者要了解清楚,她又稱,不要隨便租用電動輪椅,使用前要接受評估及專業訓練。部分非牟利機構能夠提供較多型號及款式的電動輪椅,收費由數百元至二千多元不等,但亦有些機構只有數部電動輪椅出租,收費只當作附加費用。
另外,本港現時全港共有超過9,100個公共充電設施,不過消委會仍時有接獲關於電動車充電服務的投訴,包括參加停車場月費計劃但充電車位常滿等。黃表示,本港電動車充電設施需求愈來愈大,充電車位緊張,場地收取閒置費用可以理解,目的是希望車輛在充滿電後不要佔用位置。黃續稱,現時電動車充電場地的收費方式五花八門,計算方法亦不同,期望業界能統一計算方法,例如用充電量去計算收費。場地應向消費者解釋清楚條款,消費者亦要看清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