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改控威脅或恐嚇促使非法性行為罪 男警准保釋候2月再訊
2025年01月16日 12: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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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被指於去年6月強姦一名女子。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將會改控強姦罪改為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新增3罪,包括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此案將會轉介區院審理。惟因文件尚未準備好,法庭把案押後至2月13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24歲被告程朗,報稱警員。據悉,被告駐守於大埔警區。他現時暫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控方指,強姦罪將改為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被告另會面對3罪,包括勒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會在區院審理。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準備相關文件。法庭遂應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13日在粉嶺法院裁判再訊,被告續准以現金10萬港元,連同人事擔保10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可離港,需居於報住地址及到警署報到。
控方早前向裁判官申請,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為保障公眾及事主利益,避免損害或妨礙司法公正的實質風險,禁止任何人報道可辨認事主身份的事項。該些被禁止披露的事項包括事主的姓名、地址、案發地點及與被告的關係等。控方申請最終獲批。
案件編號:FLCC149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