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蒙面集結案 高院裁定發還重審 男學生不服上訴遭拒

2025年01月16日 14:3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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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今經開庭後拒絕男生的申請。
一名男學生和一名男社工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荃新天地外戴上口罩參與示威,被控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罪,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提出案件呈述上訴,並於去年11月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裁判官繼續處理。該名男學生不服須將案件發還的裁決,向高院申請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高院今(16日)經開庭後拒絕男生的申請,將於稍後頒下判決理由書。
是次的申請人為學生葉澤深(25歲)。原審裁判官劉淑嫻於2021年6月裁定兩人罪脫,及後終院於同年11月在「盧建民案」釐清非法集結定義,裁定控方毋須證明非法集結者擁有共同目的,只需從被告行為推斷參與意圖。律政司其後提出案件呈述上訴,高院法官郭啟安於去年11月頒下判詞,指認同裁判官的考慮有違「盧建民案」就非法集結的定義,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原審裁判官繼續處理。
申請方指,本案是在「盧建民案」之前發生,案件發還原審處理會造成不公。惟法官指,他在審理本案上訴時已處理此問題,而本案性質嚴重,牽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須按正確法律原則處理,發還原審時辯方可重新傳召證人,故審訊仍然公平。法官又指申請方的動議非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亦不是可爭拗的問題。法官最終拒絕批出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
案件編號:HCMA 1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