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嶺木廠事故僅判木行罰款 工權會及家屬發公開信促政府上訴

2025年01月22日 20:5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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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沙嶺一間木廠去年3月14日發生貨車卸載木條時奪命事故,男工梁偉健不治。法庭日前(21日)就該宗意外裁定涉事木行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罰款12萬港元。工業傷亡權益會與梁偉健家屬今日(22日)發表致律政司司長的公開信,對裁決十分失望和憤怒,質疑法庭已同意當日工作程序出了問題,但判罰無法反映嚴重性,又指當日操作剷車的司機沒有承擔應盡的責任,促請律政司司長審視情況,為判罰及不合理個案提出上訴,還家屬一個公道。
公開信指,家屬及工權會對當日操作剷車的司機沒有被檢控感到不忿,因對方有絕對的責任,卻沒有承擔相應後果,牌照也無吊銷,非常離譜。同時法庭審訊時,木行以負資產、初犯及事故以後作出改善為求情理由,該會直斥十分不可接受,強調若公司陷入負資產,可以關門大吉,但不是罔顧安全、不理工人死活的理由,這根本不是求情理由。
工權會又指,更離譜的是僱主沒有為梁偉健購買勞工保險,僅在去年9月3日被法庭判罰款8000元。購買保險一年幾萬元,僱主不買的罰款竟只是8000元。試問,僱主有何動力購買保險?而購買保險作為對僱員的保障這個根本的意義又何在呢?當無購買勞工保險的案件或需要動用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家屬可能需要長達六、七年的時間追討合理賠償,實在是二次傷害。
該會稱,非常理解傷亡事件中家人的感受,也為過去所有違反安全條例的輕判感到失望。又指以前出現過讓違例僱主分90期攤還每期1千港元罰款的荒謬裁決。質疑當局既在2023年修訂了安全條例並獲年通過,為何至今的判罰仍遠低於最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