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入職近33年 修正錯誤鑑定防冤案

2025年02月05日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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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珍明(右一)在巡迴檢察中查看患病犯人病歷資料、詢問就診情況。
內媒周一(3日)報道,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檢察院一名法醫原本是外科醫生,自1992年起選調進入檢察院成為法醫。在從檢近33年時間,他辦理逾3,200件法醫案件,發現並修正92宗錯誤鑑定意見,成功阻止錯判冤案。
在一宗涉及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案件中,未成年疑犯涉嫌打傷受害人,原鑑定機構認為傷者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公安機關報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惟法醫劉珍明審查後發現,原鑑定意見書記載頸部疤痕長度並不準確,傷者損傷程度應為輕微傷,故提出異議,獲辦案檢察官聽取,檢察機關最終決定不批准逮捕,案件被退回公安機關。
劉珍明表示,法醫職責是「為生者權,為死者言」,須嚴格審視每宗鑑定案件,用手術刀解剖案件疑難點,從中探尋真相,去偽存真,既不讓有罪者逃脫法律制裁,也不讓無罪者蒙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