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認李兆富參與處理泛民初選軟件 稱自己會支付所需費用

2025年02月05日 11:4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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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審訊今(5日)踏入第128日。黎智英繼續接受控方盤問。黎智英不諱言支持「35+」泛民初選,同意計劃是反修例運動的一部分,亦知道美國對初選感興趣。黎又指,「徒弟」李兆富有份參與初選投票軟件開發,黎會支付當中所衍生的費用。而《蘋果日報》也有提供平台予初選計劃。
控方展示2019年12月,黎智英在《蘋果日報》發表、題為〈我們堅持下去 才有希望〉的專欄文章,寫到「我們要的是普選,時代革命尚未成功,我們逆權運動仍需繼續」。黎智英承認,他當時有意呼籲延續反修例運動。對於本案從犯證人之一、法律助理陳梓華曾供稱,在一次飯局中,黎談及街頭、議會及國際線的事情;黎智英今同意自己可能說過這些話。
就着泛民初選,黎智英指,2019年12月前,他已聽聞過泛民初選的想法,他支持這計劃,同意初選是反修例運動的一部分,這回應了他提過的議會線。黎亦同意,「徒弟」李兆富是泛民初選電子投票軟件方面的「始作俑者」,曾叫李永達就相關事宜聯絡李兆富。黎庭上表示,會支付李兆富在購買及測試軟件系統時所需要用到的資金,而投票程式開初報價為8萬美金(折合約港幣62萬元)。黎指,這不等於為初選「埋單」,強調自己不曾資助初選,而最終程式亦沒有被採用。控方指,看來黎智英十分熱衷於初選。黎承認關注初選,欲知道初選發展,但初選是由戴耀廷、區諾軒等人主導,他無份參與,只是《蘋果日報》有提供平台予初選。
控方另展示在2020年1月,Mark Simon傳送給黎智英的訊息,內容提及初選計劃在美國華盛頓十分受歡迎,指或許要黎或一個高級別(Senior)人士,向華盛頓的人們解釋計劃詳情。黎智英庭上同意,他知道美國對初選計劃感興趣,但不知道訊息所指的「人們」確實為何,以他理解,「人們」可包括美國政府。同年2月,Mark Simon傳訊息給黎智英,指他們渴望見黎,對於他們就泛民初選的認知,Mark Simon感到驚訝。黎庭上同意,「他們」指的是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美國高層,又估計Mark Simon是自彭斯的下屬得悉有關資訊,而非彭斯本人。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