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墮「契女」天仙局損失6000萬 兩男同黨欺詐等7罪罪成判囚
2025年03月24日 17:1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兩男被裁定共7項欺詐及洗黑錢罪成,今在高院判刑。
七旬婦與丈夫離婚後獲分身家約2億港元。她認識一名自稱任職銀行職員的「契女」。「契女」游說她投資金融產品,七旬婦信以為真,怎料卻疑墮騙局,損失逾6000萬港元。「契女」及兩名被指是同黨的男子,被控欺詐及洗黑錢等罪。「契女」開審前潛逃,餘下兩男經審訊後,被裁定共7項欺詐及洗黑錢罪成,今(24日)在高院判刑。法官斥被告處心積慮設局犯案,將事主玩弄於股掌之中,各人各司其職,情節惡劣,判兩人分別入獄6年及20個月。
今日接受判刑的兩名男被告,分別為物業管理員伍超光及文員鄭德起,兩人現年均為54歲。陪審團最終裁定兩人同面對的一項洗黑錢罪罪成;伍超光3項欺詐罪成,鄭德起3項洗黑錢罪成。同案本來尚有另一女被告范佩韻;她在開審首日缺席聆訊,法庭已發拘捕令。法官判刑時指,范佩韻是幕後主腦,為榨取事主一分一毫,無所不用其極。伍超光扮演極為重要角色,罪責跟范相同,斥他貪心、毫無人性,判他入獄6年。法庭亦相信,鄭德起有合理理由相信涉案款項是黑錢,卻視而不見,同流合污,判他入獄20個月。
控方案情指,現年77歲事主楊少蓉在2014年經朋友認識范佩韻,范自稱任職匯豐銀行,與高層相熟,兩人關係變得緊密,以「契媽」和「契女」互相稱呼。隨後,范佩韻游說楊投資名為「PPP」的金融產品,甚至曾帶事主到倫敦見外籍交易員。事主不虞有詐,應要求多次匯款到指定戶口。相關款項最終被用作無關投資的用途,包括購買兩架保時捷跑車。
控方續指,伍超光曾先後向事主訛稱他為香港金融管理局職員,要求楊支付50萬美元(折合約388萬港元),以刪除她的洗黑錢紀錄,好讓事主收取投資回報。期間,伍出示聲稱由金管局發出的信件。翌年,伍再要求事主存入共430萬港元,聲稱事主存款才能取回投資回報。至於鄭德起,他曾陪同事主到銀行處理匯款手續等。
案件編號:HCCC1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