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修订《牙医注册条例》,包括更新“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清楚订明需由注册牙医提供的服务后,尖沙咀区警员与卫生署,采取首宗涉嫌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取得数码影像及处方隐形矫齿牙套的拘捕行动。
执法部门于今年2月接获一名市民的投诉指在尖沙咀广东道的商业大厦一个单位内,接受牙齿矫正服务期间,怀疑提供服务者为一名无牌牙医。执法部门随即联络卫生署进行相关部署,于昨日(10日)下午约2时,与卫生署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一名警员乔装顾客在被投诉的商业大厦捣破一间非注册牙医执业的牙齿矫正中心。行动中,警员拘捕姓蔡(33岁)本地女子。经调查后,证实该名女子不是注册牙医。警员亦检获一批牙科医疗用具、仪器及矫形牙套。蔡女涉嫌“未经注册而以牙医身份执业”被捕,已获准保释候查。
据悉,投诉人在社交平台得知牙齿矫正服务,而涉事单位为一个共享办公室,被捕女子在上址工作约两年,由于她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器为客人取得口腔影像,同时涉嫌处方隐形矫齿牙套,而触犯新修订的《牙医注册条例》。
卫生署表示,自今年1月1日《牙医注册条例》修订后,订明一些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其中有包括进行矫牙或牙齿美白程序、处方隐形矫齿牙套,以及进行牙齿贴片的疗程。另外,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器取得另一人的数码影像,是属于从事牙科执业指定的服务是必须由注册牙医操作的。
卫生署呼吁市民在光顾牙医时,不要光顾无牌牙医,以保障自身健康。如果遇到有怀疑的情况,可以在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的网页,查看香港注册牙医的名单,以确实服务提供者的身份。
执法部门呼吁市民不要贪便宜和轻信社交媒体的推广,光顾这些无牌牙医,因为他们没有专业资格及监管,会危害市民健康。另外,如果非注册牙医从事牙科执业,例如使用扫描器检查口腔或牙齿亦属违法,而不知情并非辩护理由,最后如果公司聘请非注册牙医从事牙科执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10万港元及监禁3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156章《牙医注册条例》,任何人如非注册牙医而在香港以牙医身份执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10万港元及监禁3年,教唆及协助者同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