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強姦案二審 法院駁回男被告上訴
2025年04月16日 13: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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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某某(右)與吳某某(左)在訂婚宴上拍照。
山西省一名男子2023年5月與女友訂婚後,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在一審被裁定強姦罪成,被判有期徒刑3年,事後不服上訴。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周三(16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指,男子席某某2023年1月與吳某某經當地婚介機構介紹認識後確定戀愛關係,雙方同年5月1日訂立婚約。同年5月2日下午,他不顧女方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二審法院認為,席某某違背受害人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行為構成強姦罪。
在二審期間,男方母親曾提出女方處女膜未破裂等疑點,二審法院審判長稱,處女膜狀況不能證明是否發生性行為,也不能作為認定或否定強姦罪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