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簡化違規公僕紀律聆訊程序 稱冀個案處理可加快一個月
2025年05月10日 08:4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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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
針對表現不佳的公務員,政府將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包括簡化紀律聆訊的程序,加快是否懲處的決定,擴大停職的適用範圍,以及被法院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員,政府可毋須取得法院文件亦可施加懲罰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1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在紀律方面的意識,近年公務員已有所提高,提出有關建議是希望機制更有效率。
楊何稱,涉及紀律問題中較嚴重的情況,包括濫用職權以至未有取得批准下,向下屬借貸等,而較輕就包括擅離職守等情況。一般需要採取正式紀律行動的個案都會較嚴重,當中八成個案,要進行包括調查後作正式聆訊及取得報告,有八成個案就於九個月內完成。至於較快的個案,包括犯上刑事罪行被判罪成,有逾九成個案會於三個月內完成,期望經優化措施後可加快大約一個月。
楊何續稱,會讓主事部門有彈性處理,若認為未能判罰,可以繼續等候法院文件或判詞,再作出決定。對於部分拖延個案,例如無合理原因缺席等,會給予更大權力主事人員,包括相關聆訊的委員會主事人去處理個案。局方又建議收緊停職期間扣起薪酬的安排,例如在接受部門或刑事調查期間被停職的公務員,由過往不會扣薪,改為扣起最多一半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