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被揭管理不當 政府成立專責小組監管

202005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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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早前揭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管理不當,赤字於短短5年間激增16倍,選拔運動員過程欠透明、多項採購亦沒有招標報價。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早(25日)召開公開聆訊,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表示,會額外撥款支持港協暨奧委會成立專責小組,檢視各體育總會的運作及內部監管機制,積極落實審計報告的建議。
徐英偉表示,局方今個財政年度向港協暨奧委會提供的資助額,將由現時的2000萬港元增至4000萬元,主要用作加強人手及應付營運開支的上升、優化及加強運動禁藥管制計劃、增加青年運動員出外訓練和交流的計劃等。
另外,在2020至21年度開始,局方會向港協暨奧委會撥備一筆為期5年、每年500萬元的限時撥款,以成立一個專責小組檢視各體育總會的運作及內部監管機制,包括制訂一套管治守則,檢視各體育總會的《組織章程》、董事局的組成及選舉機制、財政報告及審計機制、運動員遴選及上訴機制等。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表示,就有關審計報告建議,港協暨奧委會已初步計劃成立由獨立專業人士組成義務督導委員會,以提高管治水平及透明度。議員林卓廷質疑港協暨奧委會於國際比賽的遴選機制的公平性,包括為何最快紀錄的蛙泳泳手獲報名推薦參與蛙泳比賽,卻無法入選,以及遴選條件未有公開。
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鄭國鴻表示,有關蛙泳遴選條件主要視乎該泳手過往體育賽事的名次,又過往參賽成績,又或體育總會為運動員安排的發展計劃等;被問到該泳手為報名人選為當中時間最快的一位,鄭表示,時間並非最主要因素,而且委員會從未收到該名泳手有關成績的資料。
至於遴選問題,王敏超表示,選手可透過所屬總會要求覆檢且次數不限,而且設有上訴委員會,讓選手提出上訴。有關說法引起多名議員質疑,包括處理覆檢的一眾成員,同為最初遴選委員會的成員,而且上訴委員會一直未有接獲過任何上訴,而且沒有機制和提出上訴程序,令選手根本無從投訴。
帳目委員會主席石禮謙亦指,港協暨奧委會有關成員與總會成員重疊,質疑會否有「圍威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