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奧運商標要小心  港協:可能觸犯法例

202107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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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2020奧運正在日本火熱上演,至今本港劍撃運動員張家朗及游泳運動員何詩蓓更寫下香港體壇歷史光輝一頁,勇奪一金兩銀的好成績,令全港振奮。港協暨奧委會留意到,近日有不少商業機構推出不同的祝賀優惠或宣傳,並使用了東奧及奧運的商標,港協表示歡迎各界人士對香港運動員的支持和鼓勵,但提醒所有機構必須尊重奧林匹克知識產權,避免使用東京奧運及奧運五環等商標,以免觸犯相關知識產權問題。
港協暨奧委會周五向傳媒為此發放新聞稿指,「根據國際奧委會(IOC)規定,如非奧運會的特約贊助商,或未經奧委會認可,不得在商業活動中提及奧運,或使用其商標作宣傳,否則可能會觸犯知識產權問題,或需承擔法律責任。這些商標包括(但不限於):組委會標誌、奧運五環、吉祥物、口號、「城市+年份」的奧運會標識、奧運火炬、獎牌等設計及與之有關的任何鑄模等。」詳情可瀏覽東京奧運版權相關網頁https://olympics.com/tokyo-2020/en/utilities/copyright
而港協暨奧委會標誌及產品、服務名稱,均為港協暨奧委會之註冊商標,未經港協暨奧委會的事先同意,不可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
港協暨奧委會表示,作為國際奧委會的地區奧委會,獲授權組織及管理相關知識產權事宜,須確保奧運相關的知識產權在香港得到正確使用,並提醒已發布相關標誌/口號的人士需盡快撤回涉及以上內容的文章或宣傳品。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港協暨奧委會查詢,港協暨奧委會樂意提供一切所需協助。
港協暨奧委會衷心感謝各贊助機構和合作夥伴對中國香港代表團的鼎力支持,包括國泰航空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FILA Marketing (Hong Kong) Limited、恒基兆業地產集團、Fitness First、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信興集團、香港中國旅行社、Mainetti (Eastern China) Limited、Germagic、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及OAK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