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地鐵塗鴉案 2德男判監9個月加鞭刑
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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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諾雷(右)為自己的愚蠢行為向新加坡政府道歉。(美聯社圖片)
兩名德國青年於新加坡地鐵車廂內塗鴉,因為犯下破壞公物和擅闖保護地罪,法院周四判處兩人入獄9個月和3下鞭刑。
22歲的克諾雷(Andreas Von Knorre)和21歲的欣茨(Elton Hinz)去年11月闖入新加坡地鐵車廠,在一輛列車車廂內塗鴉,兩人犯案後逃往馬來西亞,原本以為逃得過天羅地網,沒想到正當準備逃往工作地方澳洲時遭到警方逮捕,被引渡回星國受審。
兩人在法庭上坦承犯案,稱犯下了「愚蠢錯誤」,希望法官手下留情,不過兩人最後還是被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與3下鞭刑。
新加坡對破壞公物的刑罰非常嚴重,最高刑罰為2000新加坡幣,或最高3年監禁,加上3至8下的鞭刑。
2010年,一名瑞士人在新加坡因為在火車上噴漆塗鴉而判監7個月加3下鞭刑。1994年,美國人麥克·菲(Michael Fay)在新加坡破壞公物損毀車輛被判鞭刑成為國際關注焦點,儘管有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出面求情,但是新加坡仍然對他處以鞭刑,只不過減少了鞭打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