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餓窮人偷香腸判無罪 意法院:不構成罪行

201605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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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流浪漢偷食物後被判無罪。(資料圖片)
意大利一名流浪漢,因5年前在超市偷去兩片芝士及一條香腸後,被判入獄半年。最高法院周二推翻有關裁決,判被告無罪。法庭認為,偷取小量食物以解決迫切的食物需要並不構成罪行。
來自烏克蘭、生活潦倒的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akov),於2011在超市偷去共值約4歐元(約36港元)的芝士及香腸後,即場被人贓並獲。去年被法院裁定盜竊罪成,判監半年及罰款100歐元(約890港元)。不過,控方其後上訴,認為罪名應為盜竊未遂而非盜竊罪。
案件最終重新在最高法院審理。然而,法庭未有就罪名上糾纏,反而裁定奧斯特利亞科夫無罪釋放。法庭報告寫道:「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在取得商品時的情況顯示,他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以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因此是在危急狀態行動。」
當地傳媒形容今次判決「歷史性」,非常正確及恰當,與西方國家的司法制度不同,存在「人情味」(humanity)。亦有人批評指不值得為4歐元鬧出這麼多法律程序,甚至鬧上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