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解構澳洲公民與永久居民待遇分別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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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特恩布爾今晨宣布修例,收緊公民入籍要求。(美聯社圖片)
一般人移民往澳洲時,會先申請永久居留權。成為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ce,簡稱為PR)後,便可以在該國永遠居住,並可以在很多層面獲得與該國公民同等的待遇。然而,永久居民沒有選舉權及不能從事部分政府工作等只公民才能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任何人欲申請成為澳洲公民前,需先成為永久居民,並在當地住滿一定年期,才可申請做公民。澳洲永久居民除可永久居於澳洲外,並可在5年內,自由往返澳洲,期滿後須續簽。同時,澳洲永久居民可享有免費中小學教育、學生貸款、免費醫療等如公民一樣的福利。持有永久居留簽證者,也可以自由到新西蘭定居,享有新西蘭綠卡的權利。
惟離開澳洲太長時間或犯法,便可能會失去永久居留權。而一旦拿到澳洲國籍,不管是否住在澳洲,都能終生保持澳洲公民身份,同時縱使被判刑12個月以上,澳洲國籍亦不能被取消。此外,當父母雙方有一方是澳洲永久居民,孩子在澳洲出生就是澳洲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