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被脅迫賄賂」 三星太子即時獲釋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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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宗控罪有4宗被推翻。(美聯社圖片/資料圖片)
南韓三星集團「太子」、三星電子副主席李在鎔被囚353日後,上訴法院周一(5日)出乎意料,把他5宗罪的其中4宗、包括賄賂前總統朴槿惠罪名推翻,改判入獄2年半、緩刑4年,與另4名三星高層一同當庭釋放。法官把矛盾指向朴槿惠密友崔順實,指她為此案罪魁禍首,李在鎔只是被脅迫而賄賂兩女,而此案中找不到政商勾結的證據。判決令南韓民眾嘩然,認為彰顯政府無力懲治犯事的財閥。
李在鎔當日自行步入法院,他獲釋後,滿臉笑容、精神煥發地離開,並向看守人員微微鞠躬。自去年2月17日被捕後,他已身在獄中近一年,他步出法院後向記者表示:「過去一年是寶貴的一年,我利用這時間自我反省。」隨即登上隨從準備好的房車,前往醫院探望臥病多年的父親、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三星另4名高層,包括未來戰略室長崔志成及次長張忠基,均被改判緩刑,當庭釋放。
上訴法院法官鄭亨植在判詞中指:「雖然三星有向朴槿惠崔順實行賄的問題,但沒有證據顯示這是李在鎔為繼承三星經營權而作出的行為,而是總統向企業索賄所致。」法官指,李在鎔未有明示或暗示要求朴槿惠給予好處,又指他無法拒絕賄賂要求,是被脅迫付款,又考慮到他退還相關賄款,故改判賄賂朴槿惠罪名不成立。
法官又補充道,一審法院認為此案是典型的政商勾結,但上訴法院認為該案中難以找到政商勾結的痕迹。法官指崔順實借朴槿惠之勢力追求一己私利,又因扭曲的母愛逼李在鎔資助其女兒,是壟斷國政的主犯。
李在鎔早前被判行賄、貪污、非法轉移資產至海外等5項罪名成立,原本判入獄5年。而上訴法院判決,僅有向崔順實的女兒鄭尤拉提供的馬術支援屬於行賄,其他控罪全部推翻,改判緩刑,當場釋放。辯護律師向記者表示,尊重法院的勇氣及智慧,但為了洗脫有關資助鄭尤拉的賄賂罪,會再上訴至最高法院。
在二審中,檢方原要求加刑至12年,相信亦會向最高法院上訴。韓媒認為,李在鎔行賄案與前總統朴槿惠密切相關,這場判決可能將影響朴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