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台灣:李登輝談憲改的背後-陳競新 香港資深傳媒人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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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公開支持即將參選國民黨主席的朱立倫修憲主張。
已年逾九十高齡的前總統李登輝日前公開支持朱立倫提出的內閣制憲改,引起台北政壇譁然,尤其對於正處九合一選舉中狂勝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更備受壓力,隨即在臉書上回應要馬上召開討論修憲的憲政會議。
修憲,對一般開放民主國度來說,必須凝造全民共識,無疑是大工程。香港回歸以來也出現過兩次「實質性」的修憲,第一次是2004年人大常委主動解釋基本法,將政改從三步曲轉為五步曲,第二次是去年北京從過去稱基本法為香港的「小憲法」,改變說法,指基本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脫不了鈎,港人也必須予以尊重。
香港在中共治下,對外稱基本法不容修改,實際上卻是存於一心,中央領導一句話,已是偷龍轉鳳,修增補改,只是密室操作,秘而不喧的權力運作而已。
至於中華民國名為民主國度,但超過半世紀以來的修憲,豈非也是出於權力邏輯的運作?1947年制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原本採取內閣制,眾所周知,惜遷台後處於動員戡亂時期,長達40年之間除了嚴家淦擔任總統期間,蔣經國身兼行政院長及國民黨主席時期改變軌道為內閣制外,便一直處於權傾朝野的總統制。
即使李登輝1988年繼任後,為了鞏固個人權力,全力走出宮廷政治的桎梏,廢除動員戡亂時期,並在13年之間進行了7次修憲,除了起初的3次設定國會普選及總統直選等機制具制度性意義以外,後來4次,那一次不是權力考量多於制度性的建設?
像1997年第4次修憲不但取消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對行政院長的任免,也毋須經過立法院的同意,李登輝當時以首任民選總統之姿,推出這項修憲提案,主因是他厭恨國民黨立委要脅,乃與民進黨交換了凍省政府和省議會的決議,埋下之後台灣更熾烈的權力鬥爭,但最嚴重的,正是搞出了一套讓總統有權無責的超級總統制憲法!
超級總統制下,李登輝下台被批為「黑金總統」,陳水扁還沒有下台便廣受批評為「貪腐總統」,至於馬英九,還有一年多的在位時間,卻早已被貼上「無能總統」之名。
民主制度最期望出現的國家元首,是備受監督和限制的有能總統,然而這部在台灣實踐的中華民國憲法下,經過修補後,卻一直是超級總統制,憲法下作為最高行政首長的行政院長,竟只能做總統政策下、有責無權的執行官。
李登輝退休14年了,在台灣政壇有本身受到尊崇的地位,民間稱他為阿輝伯,說話也有一定的份量,當他公開發言支持國民黨當下最具潛力的朱立倫提出的修憲主張,對於民進黨自然馬上高度敏感。
他如今可能是無欲無求,說了支持憲改的話後特別邀請媒體解說,指台灣目前必須進行第二次政治體制改革,讓行政權力權責相符,若推行內閣制,人民必須同意直選總統的虛位性;至於雙首長制他也並不反對,只是國會必須擁有行政院長的任命同意權,部會首長由國會議員擔任,即政治學上所謂的「換軌制」。
李登輝這一番言論,無疑也為自己當年在權力鬥爭考量下,與民進黨合謀創造超級總統制的不淨歷史脫罪。然而如今朱立倫提出內閣制,難道不也是清楚國民黨在2016年總統大選中難免落敗,在立法委員選舉中卻有望得到多數席位而耍出的權謀招數嗎?
至於蔡英文提出改變選舉制度為聯立制,即是參照德國採取的比例代表制選舉制度,選民只具一票的權利,豈非又不是要削減國民黨2016年立委選舉中取得的議席以及影響力,以利未來民進黨總統的權力?
憲改,的確是推動中華民國台灣走向更具效能民主制度的必要條件,但要擺脫兩大黨各懷鬼胎的權力邏輯,實在不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