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實說:學運無罪 起訴有理-鄧至傑 資深媒體人
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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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起訴太陽花學院期間占領議場及破壞公物者。
學運絕對無罪,如果學運有罪,「五四運動」豈不也是罪行,但是占領議場絕對有是否觸法的起訴空間。
太陽花學運主要訴求是抗議馬英九處理服貿未依程序的黑箱作業,不要說是學生,台灣大部份民眾也都認為過於粗糙,不符合議會政治精神,但學運歸學運,占領議會歸占領議會,不能以非制非、以暴制暴,無限上綱到爭民主之說,反而是在開民主的倒車。
民主必須建立在健全的法律基礎上,以違法的方式展現訴求的運動,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是無法被接受的事。太陽花學運期間,上萬人在議場外集結,或靜坐,或舉布條抗議,或喊口號來表達他們對黑箱作業的不滿,他們並沒被起訴,因為在合法的範違內,法官起訴的部份是占領議場及占領議場後的破壞公物部份,因此,把法律事件與學運劃上等號,根本上是很「政治」的。
換種說法,如果把參與抗議的所有學生都抓起來,或者都起訴,那麼打著「學運有罪」的指責旗幟自然就成立,但事實並非如此。在學運期間,輿論對占領議場的運動方式已有諸多的討論,放眼全世界任何一個抗議運動鮮少有以占領議場的方式來達到訴求的,即便有少數占領政府部門的事例,事後也都難逃法律的追訴。
台灣人民以選票選出了為人民處理各項公眾事務的民意代表,任何違反民意或福利人民的政策都委由他們在議場上爭取或反對,然而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竟然在議場上毫無能力為人民解決事情,反而「逼」得學生走上街頭、圍堵立院,甚至衝進議場、占領議場,究竟是誰在破壞議會政治、在打著民主反民主?
議場是神聖的殿堂是民主精神的精髓場所,每一位能進議場議事的人,都是耗費整個社會精力、財力與資源,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人,真正的民主社會所有的紛爭都應該在這裡解決,但事實告訴我們,大人們無法解決的事情,竟然要孩子們以賴皮(占領國會)的方式替他們解決,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孩子頭出盡了風光,事前事後居然還有人高喊出來選立委,若非襲胸事件也許還真當上立委,如今被起訴,無能的民代們竟枉顧民主與法律的分野,模糊焦點,混淆視聽,表面上是為他們爭取法律豁免權,實則仍在利用「事件」以達到政治鬥爭的目地。
學運無罪,違法必究,運動已成歷史,真為觸法學生著想,倒不如聘請高明律師於法庭上爭取權益,難不成還要「逼」學生連法院也占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