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葉知秋:警政署該向柯P學習了!-葉毓蘭 警政學者
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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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早餐遭民眾檢舉,警察在報告中寫到「以後寧願餓死」,警察人權在哪裡?(網路翻攝)
這兩天網路與媒體瘋傳一份台南市的兩位基層員警報告,他們兩人在3月2日擔服凌晨4─6的巡邏勤務,在清晨5點40分因飢餓,在轄區內的麵店購買早餐,並在店外等候烹煮,十分鐘就打包食物回派出所用餐,卻被民眾檢舉「於店內坐下用餐」。這兩位同仁在報告中慷慨陳詞:「近來民眾缺乏同理心,檢舉案件浮濫,雖然警政署曾經發布公文表示,員警外出購買食物遭檢舉不得議處…警務人員為血肉之軀,也會飢餓、口渴,若僅花費十分鐘就能解決基層員警用餐之困擾,且不影響警察形象及勤務之執行,何不體恤基層同仁之辛勞,還需浪費公帑繕打完成製作職務報告、燒錄監視器光碟、製作訪談紀錄等,其所花費之金額…並不符合比例原則。」該員警最後灰心的說:「從今之後絕不穿著制服於勤務時間購買任何一餐,寧願餓死、渴死也不讓民眾舉發」。
警察穿著制服買餐用餐的問題,早長期困擾員警,因為警察的勤務時間不定,有時因為處理公務,經常誤過正用餐時間,筆者曾經在《一葉知秋》上兩度撰文探討此一問題,並獲得警政署署長的支持,正式做出穿著制服購餐遭檢舉不得議處的規定,民眾也發起「歡迎警察著制服消費」的友善活動,支持警消的用餐權;但是顯然雖然警政署已經做出明確指示,但是在實務上,一旦被民眾投訴,督察人員仍然以過去做法,不論當事員警是非對錯,都要當事人製作報告呈交上級,也有的督察人員在面對媒體採訪有關民眾檢舉員警事件時,總是先假設員警有過失,自反而縮,不願力挺同仁。
台南市的這兩位基層警察同仁絕對不會因為買餐受到懲處,但是要求他們製作職務報告、燒錄監視器光碟、製作訪談紀錄等,犧牲掉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也是一種處罰。警政署已公布法令,在督勤或負責處理陳情事務的幹部不知與時俱進,就會變成員警口中缺乏同理心的酷吏,長官的善意流失在執行之中。這是標準的徒法不足以自行,警政署雖然發布了不得懲處購餐用餐的員警,但是缺乏明確的配套,才會形成署長三番兩次的說者諄諄,員警們卻經常被這種小事騷擾、困擾。
當然,督察人員一定會抱怨,不是他們要刁難基層,沒有民眾檢舉濫訴,他們也不會要求基層寫報告。台灣大多數民眾懂得尊重警察、疼惜警察,但是少數刁民習於利用網路或1999對警察匿名檢舉,檢舉事項又多非事實,但是警察機關多以如臨大敵似的陣仗,對被檢舉人「詳加調查」,造成員警身心俱疲,士氣低落。
真的沒有辦法不如此「糟蹋」同仁嗎?
日前台北市交通會報上,研考會主委陳銘薰提出報告,針對特殊檢舉人濫用1999不正常檢舉,提出的反制做法。因為1999免費又方便,2014年有近228萬通的話務量,該名婦人就占了一萬多通,等於每天打三十幾通,專門檢舉東區百貨公司、捷運站的違規停車和攤販,打到話務人員都認得她的聲音。柯文哲在上個月的交通會報,曾因復興南路一段周邊違停檢舉多開罵,罵人新聞一出,這位婦人受到鼓舞狂打1999,1月激增到約九千通,等於每天有三百通;除了總是檢舉相同地點的違停、攤販,有時更打來埋怨、向話務人員咆哮。為解決這樣的情況,話務中心2月過農曆年前祭出「語音檔」,果然有效克制。
柯文哲說,不能讓這些冗事把警察打垮了,他會盯著這些冗事。警察也長期被民眾匿名濫訴的民眾綁架了,警政署可以仿照台北市的做法,製作制式的「語音檔」與「文字檔」,下回若還有民眾投訴警察穿制服去買餐、購餐、用餐時,直接回覆:「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警察人員為血肉之軀,也會飢餓、口渴,只要服儀整齊,沒有影響正常勤務的進行,到一般合法正當店家採購任何食品,都是合宜的。而且,當員警視需要補充飲食後,更有體力為維護治安衝刺。」
台北市可以,警政署也應該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