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員通訊:邊罵法官恐龍 邊無條件支持死刑?-王乾任 社會觀察家

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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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堅決主張廢死,立馬招來網友抨擊。(洪慈庸臉書)
深受廣大鄉民、婉君支持的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日前因為接受媒體採訪,表達反對死刑的態度後,立馬從天堂跌落地獄,在網路上被許多人罵得很難聽,連消費自己的弟弟都出現了,著實不可思議。
廢死在台灣是非常敏感的一個話題,根據民意調查有七成民眾支持死刑,而且其中不少人在其他社會議題上都採取開明進步態度,唯獨碰到死刑議題,別說自己支持,就連別人想討論一下反死刑或廢死都不接受,甚至立刻將支持廢死者妖魔化,貼上一堆難聽的標籤。
憲法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人民有權利推動任何他認為有道理的人權主張,這些民主法治的根本原則就不去談了。在今天的台灣,死刑還存在且繼續被執行,又有高達七成以上民意支持,我不懂,為何這樣的情況下,社會卻仍然不允許有一小撮人為了自己的信念而努力?要把支持廢死的人打成妖魔鬼怪?這些人當中又有多少人聽過廢死派的真正主張?還是把廢死派人士當成一種稻草人來打?把所有對犯罪者的不滿全都投射到這些人身上?
反對意見對於一個組織或社會群體來說,都是扮演著一種煞車器的功能,提醒主流意見留心原本想法觀念中的局限與不足,從對立意見派中獲得養分,進而蛻變成長。黑格爾的辯證法,正命題與反命題相互撞擊交流之後,往往成創造出更高更好的新的合命題。
死刑到底該不該存在就暫且不談,讓我們來考慮另外一個有趣的社會現象。台灣社會不是經常為許多荒腔走板的司法判決感到錯愕,且抨擊這些審判的法官是恐龍?再仔細深入思考,不難發現,被視為恐龍判決的案件,大多數都不是太困難的懸案,判決之所以荒謬,是因為法官提出的理由依據太過牽強或不食人間煙火,甚至在司法訴訟進行的過程就罔顧程序正義,導致恐龍判決的產生。
有趣的地方來了,為何一般司法案件的審判與執行過程都充滿瑕疵,飽受抨擊,然而獨獨死刑判決能夠得到社會一面倒的支持?只要有人提出質疑或反對,立馬被打為廢死派?難道死刑判決沒有誤判的可能性?
我們社會怎麼可以一邊大罵恐龍法官,一邊又無條件的支持死刑?
縱然支持死刑,是否也應該支持一個完善司法審判過程下得出的死刑判決?而不是素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有黨證無罪,沒黨證加重」、「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之美譽的台灣司法系統下,所判決出來的死刑?
死刑的錯判是無法被挽回的,一如江國慶案,再多的賠償都不能挽回江國慶這條人命。支持死刑的朋友,難道就因此而不去檢視充滿烏龍判決的台灣司法的問題嗎?難道有人跳出來質疑時,只因為這個案件的嫌疑犯被判的是死刑,就完全跳過不做討論嗎?就矇眼不看、矇耳不聽嗎?台灣的司法難道真的能夠落實公平正義了嗎?需要改革的司法,不正應該從最艱難且複雜的部份入手,從最容易出現無可挽回的爭議判決上下手嗎?阻止最可能發生無法挽回的不幸悲劇繼續嗎?
某種程度上來說,台灣的司法審判系統就像核四一樣,即便支持核能認為核電很安全者都不能否認,核四是一場荒腔走板的鬧劇,真的啟動會出人命。
或許是多數民眾,因為沒有親身經歷過司法審判過程的各種荒謬不合理,加上對重大犯罪的厭惡,強化了死刑之不可討論的定見。如果願意深入了解台灣司法運作的實務狀況,也許至少對於有爭議的死刑判決出來時,不至於連討論的空間都不允許。
難道不是堅定的死刑論者,更應該去監督並要求司法審判過程必須符合嚴格的程序正義,不能有任何違背法律程序的錯判嗎?有人因為自己支持的死刑而枉死時,難道都不會覺得愧疚嗎?
支持死刑,支持到無視台灣的檢調司法機構本身的實務運作之問題,反正只要是判死刑一定是沒有錯誤的判決,質疑死刑判決的一定都是壞人,不覺得哪裡有問題嗎?支持死刑的一定不會犯錯,肯定是站在正義的那一方嗎?
一個社會中有一大群人支持死刑到這種地步,明擺著的錯誤不承認其存在,一個原本被人推崇追捧的人,只因為反對死刑,或對死刑之判決有意見而勇敢說出來,就得被社會上某些支持死刑的人打成妖魔,到底是哪邊更有問題?如果死刑在一個社會裡竟然是連討論其審判與執行是否有瑕疵都不允許,最好這個社會能夠嚴謹的做出死刑判決,最好都不會出錯?
還是其實我們內心深處覺得,就算誤判有人枉死也無所謂,反正那個人又不會自己?冤獄的成本不是我在支付,但死刑能夠執行絕大多數正義,所以一點點錯判沒關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