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葉知秋:感謝那隻吵死人的青蛙?-葉毓蘭 警政學者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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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警政署長陳國恩掌握改革政策之時機,值得拭目以待。(資料照片)
日前網路上的警察社團瘋傳一份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給基隆市警察局的公文,內容指出有民眾向環保署陳情,說他家後方水溝、魚池裡的青蛙叫聲太吵,擾人清夢。
但環保人員查察後,卻以「蛙叫地點非屬營業場所,且依《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的噪音而足以妨礙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應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於本月十六日發文給警察局移請處理。
原來環保署已經先將基隆市民陳情發交給環保局,但稽查人員到場發現自然動物的叫聲屬間歇性,與《噪音管制法》明訂的「持續性」高分貝聲音不同,回覆環保署無法可管,只好再函請警察局協助處理,怪的是,基隆市警察局行政科收文後居然也發交給第二分局查處。
這份公文在4月19日曝光後,警界累積日久的怨恨一吐而出,有員警埋怨民眾連這種事也要陳情,更難過的是行政機關在面對無厘頭的陳情、報案時,不分青紅皂白一股腦的推給警察,更明確的說,推給第一線的同仁。
「太扯!難道要警員規勸青蛙不要太吵,或依社維法裁罰青蛙六千元?」、「腦殘官員!腦殘公文! 大自然生態,也屬警察管,真是無奈!那颱風天風大、雨大擾民,也要警察管嗎?」果然這份蛙鳴擾人的公文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次日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書記長廖國棟、副書記長李貴敏、立委吳育昇在立法院召開「警務瘦身,回歸專業,警察≠雜役」記者會,呼籲中央地方傾聽基層員警心聲,減少不必要的勤務內容。
同時,警政署立即宣布減化警察協辦業務20項,例如協助行政機關稽查人員安全維護、協助查緝禁菸場所、協助查緝爆竹煙火、協助民間企業舉辦活動之安全秩序維護、協助空氣污染防制等,以不協助為原則;為配合政府政策,如查緝非法外勞、協助違法藥品之稽查取締等,基於行政一體,仍繼續協助。此外,非警察職權所能處理,例如野外蛙鳴鳥叫,警察以後不再協助。
真的是那隻吵死人的青蛙救了七萬警察嗎?
其實,早在台北市政府在三月底宣布刪除警察行政協助業務27項時,新任警政署長陳國恩即指示警政署對減少警察協辦業務,將列為當前重要工作之一,研議相關作法,希冀減輕基層員警勤(業)務負荷。為免治絲益棼,取捨的原則以:
一、法令上有規定者,各警察機關執行行政協助,應清楚界定主管與協助機關之立場,秉「個案性」、「輔助性」與「臨時性」之協助原則,以免造成權責不分。
二、法令上無明文規定者,為避免動輒請求警察協助,應本「權力分立原則」,凡與治安、交通無關事項,各警察機關應堅守「國家分官設職,各有所司」的立場,地方政府若有逾越現行法制現象,不合警察職權及其行使方式,各警察單位應適時說明,釐清權責。
三、行政協助經請求後,警察機關得依「合義務性裁量」決定是否協助,若因實施協助,而自身任務之執行將受到重大妨害時,得斟酌情形,決定是否拒絕行政協助。
四、未來各行政機關提出警察行政協助事項時,應回歸以「行政程序法」第19條及「行政執行法」第6條等規定協助之。
警政署減少警察協辦業務20項,減輕員警工作負荷的新聞公布後,媒體多以「柯P新政發酵」、「首都帶領全國警政改革」將此變革歸功於柯文哲市長,殊不知,這一切乃是肇因於警察長期被民眾與其他行政機關濫用無度、被雜役化,更甚者,經常要成為代罪羔羊,以內湖漂流木案為例,因係違反森林法,主管機關是林務單位,警察不具林務專業知能,由警察判斷是否放行,無異是越俎代庖,案發之初卻被民代或市長無理謾罵責備。各行政機關主管業務,愈來愈具有其專業的不可替代性,沒有理由再由不具專業背景的警察機關介入調查、取締,長期以往,不僅造成權責不明,反客為主現象,背負沉重工作負擔,無法專注於治安及交通維護的本業。
不是那隻青蛙、也不是柯P救了警察。警政署長陳國恩在新北市警察局長任內,就被員警們暱稱為「國恩杯杯」,這個長期傾聽基層心聲、迅速回應民意、也懂得趁勢而為,把握政策之窗開啟時機的新署長,或許真可以帶領警察重建專業與尊嚴。且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