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台灣:公然挑戰公權力 值得嗎?-楊天佑 資深媒體人

20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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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米咖」黃文吉為了爭取重機上國道,騎重機衝上國道,並全程錄影上網。(翻攝「米咖」臉書圖片)
知名的新北市「三峽金牛角」少東林偉旭,前天凌晨駕駛價值90萬元的杜卡迪重機上北二高後,追撞撞擊大貨車尾端後重摔倒地頭顱破裂死亡,這起高速公路的奪命肇事事故責任雖然由檢警深入調查中,但就在這起事故發生的前幾天,網路知名部落客「米咖」黃文吉為了爭取重機上國道,不但騎著藝人周杰倫代言的宏佳騰三輪重機衝上國道,還將全程錄影上網嗆聲說「歡迎全世界社團引用本人非法行駛高速公路影片!」,這種罔顧生命安全公然挑戰公權力的爭路權方式,值得嗎?
或許有人說,大型重機視同汽車,行駛高速公路的路權不應該遭到剝奪,尤其在立法院四年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同意550cc以上重型機車(懸掛紅色車牌)得依交通部公告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後,實在沒有道理再限制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追求疾風的速度感。問題是,從速度上來看,大型重機車也許跟汽車沒有太大差異,但不論是輕型機車也好,重型機車也罷,都是屬於「肉包鐵」的交通工具,速度越快,危險就越高,與「鐵包肉」的汽車實在很難相提並論,一旦放寬取得高速公路路權,類似「三峽金牛角」少東林偉旭命喪高速公路的悲劇,甚至行駛在高速公路的汽車駕駛人成為過失致死案件被告的風險也會增添不少。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所做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與原因統計分析,103年總計發生駕駛汽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有1770件,肇事原因排名第一的是「未依規定讓車」258件,占造成人員死亡之交通事故案件的14.58%,排名第二、三名的「違反號誌、標誌管制」、「酒醉(後)駕車」案件則分別有179件及160件,分別占造成人員死亡之交通事故的10.11%及9.04%。也就是說,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有三分之一肇因於駕駛人欠缺守法與禮讓精神,所以任令大型重機在急疾的高速公路車陣中亂竄,的確不無增添高速公路用路人向鬼門關報到的風險。
警政署也發現,在造成人員死亡的車禍案件中,肇事車種以大型或普通重型機車717件、占40.51%為最多,自用小客車404件、占22.82%居次,而「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酒醉(後)駕駛失控」的肇事原因,也是以重型機車分別有100件、占38.76%及81件、占45.25%與91件、占56.88%為最多。
另外,交通部也曾統計分析指出,重型機車的肇事率是普通中型機車的3.4倍、自小客車的2.9倍,死亡率則是普通重機的4.2倍、自小客車的3.4倍,受傷率也是普通重機的2.2倍、自小客車的1.1倍。所以,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550cc以上重型機車(懸掛紅色車牌)得依交通部公告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的規定下,交通部基於安全考量及地方政府、民調都反對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路權的情況下,公告大型重機仍在不得行駛高速公路之列,哪有違反法令及立法院決議的問題呢?
同時,為了維護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避免無辜人員傷亡的情事發生,重型機車駕駛人以「爭路權」為由公然違規、違法駛上高速公路向公權力挑戰的歪風絕對不可助長,我們也必須支持警察強力執法嚴格取締類似的違法、違規行為,因為尊重生命絕對比爭取「路權」來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