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軍潛望鏡:細說國防部颁發抗日紀念章-王志鵬 備役海軍上校

20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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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畢竟就是歷史,緬懷歷史正視歷史,但要記取歷史傷痛,從歷史中釋放出來,而不是掉入惡性泥沼中!
今年是抗戰七十周年,兩岸國民黨與共產黨你來我往的搶爭「主導權」,重新頒發「抗日紀念章」竟也成為兩岸的重頭戲,然真正有資格頒發者,當然就是國軍以重大犧牲換取最後勝利之「中華民國」!
依據2015年6月9日國防部所召開的例行記者會由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徐衍璞中將說明「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頒給作業辦法」,旨在表彰對日抗戰期間對曾參與之國軍官士兵。頒給對象限制在民國34年(1945年)9月3日前入伍者,無論現居住於臺、澎、金、馬等地區、海外或是港、澳地區都能夠申請,惟關鍵在於必須「本人」提出(也就是尚健在的人)。國防部審頒紀念章,同時製發證明書乙幀(將填註申請人抗戰勝利時軍種階級),並附「抗戰紀要」乙份,以勉懷先烈為國犧牲奉獻之精神。
不過對必須「本人」的限制,引發諸多遺族子弟的不滿,希望能夠放寬限制;特別是馬總統頒發給當時成立「臺灣義勇隊」,在浙江一帶與日軍周旋的李友邦將軍,由於隨夫婿李將軍共同參與抗日的嚴秀峰女士日前辭世,因此於7月1日嚴女士公祭時一併頒發,以為尊崇;不過這原本好意的舉動,再次引發抗議不公的議論。為此,國防部立即於7月2日進行說明,並表示截至當日各地區抗戰先進提出申請抗戰勝利紀念章計有5,000餘人,並且更進一步開放已故抗戰先進遺族提出申請。
此外,對於抗戰期間納入國軍編制的具共產黨背景的八路軍和新四軍,是否能夠申請受頒?2015年6月10日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徐衍璞表示:只要是民國34年9月3日前參與抗戰有功的「中華民國國軍」官兵及「認同中華民國」,都歡迎申請,只要資格符合都會頒發。並解釋此舉,是因為當時又很多人目前還留在中國大陸,有很多因素造成,但是對於八年抗戰的貢獻必須予以正視,因此只要參予抗戰對國家有功都會發,全體國人也一致認同,之後歸屬的國籍非考量因素。據媒體報導,現今於中國大陸尚健在的若干老兵或遺族都存在:「國民黨沒有忘記當時我們的歷史和貢獻,一定要申請這紀念章!」的想法。2015年7月16日國防部再次強調說明改變申領規定,除「本人」之外,已故者其二等親以內之遺族家屬,可委由家族成員「乙員」代表提出申請。
對於國防部班頒發的規定改了又改,或許有不少退軍或遺族要罵翻了天;不過,仔細想想國防部有其必要的考量和限制。一開始國防部之所以規定「本人」,原因就在於「其貢獻榮耀於其身」(已不健在者或多數在忠烈祠奉祀),且如不限制那在「審查的繁複」與「經費的評估」都存在問題;估計自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9日八年抗日戰爭時期,國軍(包含新四軍和八路軍)參戰人數最高峰可能高達627萬人,要的真發、那如何頒發的來呢?遺族或可能遍及各地,同時申請又如何區分先來後到。及至7月2日已有5,000人申請,要靠國防部那一點編組人員審核,豈不累得人仰馬翻!是以國防部後續表明:「紀念章首批製作6,000枚,沒有申請期限。」是有其無奈和放寬的作為,大家理應給於包容。
中華民國歷經8年的對日抗戰確實是在國民黨政府領導之下,在國軍和百姓以重大的犧牲所換取獲得的最後勝利,是以國人應堅持「史實與核心價值」,此核心價值與歷史緣由並非是中共擴大舉辦「9.3」閱兵所能取代,也不是少數錯誤史觀人士所能惡意扭曲。從目前大陸官方積極勸導在陸的抗戰老兵勿申請國軍所頒發之紀念章,但還是有若干在陸的抗日老兵經由在台朋友輾轉向國防部申請並已經收到紀念章,顯示事實勝於雄辯;冀望未來兩岸能共同面對抗日史實,以更寬廣更包容去面對、採取回歸歷史的方式(兩岸目前只有台獨人士意欲漠視歷史、刪除紀錄);歷史畢竟就是歷史,緬懷歷史正視歷史,但要記取歷史傷痛,從歷史中釋放出來,而不是掉入惡性泥沼中!